第二批拿毕业证书算正常毕业。只要是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进行正式招考录取的学生,因各种因素影响毕业证的颁发时间,不会影响毕业证书的效力,而且毕业证书上不会特别注明第一批或第二批。
一、校正考籍信息
考生必须提前50个工作日进行考籍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、成绩等)更正,否则推迟到下期办理。
二、毕业申请
满足毕业条件的考生提交毕业申请。
三、打印登记表
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,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双面的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不能打印的,可到各区市考办打印。集体办理毕业的,可由助学单位集中打印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。考生应该在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反面填写好相关内容,并签署好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意见、盖章。
四、验证初审
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(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)到各区、县级市考办进行初审。
五、缴费
按各地规定缴纳审定费、证书费。
六、上交材料
1、经校对正确、已在考生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两份(不能交复印件)。
2、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申请本科毕业还须上交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专科(或以上)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和《学历鉴定证明》的复印件。
4、上交考生档案袋,考生应准确填写袋面上的各栏目。